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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下发了《关于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31项具体措施,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兼顾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岗位特点等诸多因素,正确把握司法标准,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支持私营企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实施管理。
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问题上,市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破产审判工作中政府与医院的联动机制,强化重组和解救助功能,帮助暂时陷入困境的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重返市场;同时,要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完善差别化处置甄别机制。对生产能力落后、市场不适合的民营企业,要进行清理整顿,及时释放生产要素,促进新旧动能的转化。
此外,全市法院将坚持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和各市场主体发展机会均等的原则,加快完善企业产权保护机制,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期的“乔峰经验”,推动形成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商业环境。
边肖:见习周梦琦记者单训田·陈文华
标题:31项措施为私营经济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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