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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评价要经过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的期末考试。考试成绩不仅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必须有利于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高水平学校新生的选拔。

公布了绍兴市上虞区2017年中学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实施意见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以《课程标准》和《浙江省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为依据。社会、智力、英语、科学和数学论文的问题分为主观问题和客观问题,第一卷为客观问题,第二卷为主观问题。为了保证阅卷工作的公平和公正,2017年初,绍兴市对中学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试卷采用了统一在线阅卷。所有试题的答案必须在答题纸的指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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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分数和要求。

语文150分(包括写作),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包括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和智力100分,体育50分,总分770分。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中文、数学和科学120分钟,英语、社会和意识形态100分钟。听力测试将在英语测试中继续。开卷考试继续在社会和智力学科进行,允许学生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根据教[2014]28号文件精神,数学、科学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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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的学术考试时间是六月中旬。中考“运动技能”的考试时间是五月上旬。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新生入学的前提。区内考生反映,省级重点高中(春辉中学、上虞中学)志愿者达到2A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生志愿者达到5P及以上。普通高中体育专业学生和体育特长生的“品德与素养”质量评价为P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与学业考试的对象相同,具体评价方法按照渝教体[2009]24号《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操作技能(信息技术)根据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的优秀、合格、不合格成绩分别确定为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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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入学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新生入学的前提。区内考生反映,省级重点高中(春辉中学、上虞中学)志愿者达到2A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生志愿者达到5P及以上。普通高中体育专业学生和体育特长生的“品德与素养”质量评价为P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与学业考试的对象相同,具体评价方法按照渝教体[2009]24号《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操作技能(信息技术)根据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的优秀、合格、不合格成绩分别确定为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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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入学

1.录取原则:

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录取方式:

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以毕业生学业考试作为统一择优录取的主要依据。实行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定额招生(以下简称定向招生,下同)、保送、特殊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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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的先决条件:

五项综合素质评价在5P以上,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必须在2A3P以上,普通高中体育专业学生和特殊体育专业学生的“品德与素养”素质评价在p以上。

4.录取方式:

计划招生包括四个部分:保证学生、特殊学生、定向学生和统一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2017年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学生总数的50%(已派出学生和特殊学生除外)将用于定向招生,其余50%用于统一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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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和定向招生的具体办法另行下发。定向招生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推荐和选择。有特殊需要和定向的学生方案录取的学生人数不足,已纳入统一的招生计划。2017年,普通学科的特殊学生(保证会送学生的学生)已于2017年1月完成入学。统一招生办法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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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梅招收特殊技能学生是指在申请松夏中学银梅班的考生中,综合得分为1000分,其中专业成绩230分,文化成绩770分。确定文化成绩的最低线(高中入学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本区4000名学生的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提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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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特长生录取情况:①初中阶段,在绍兴市获得省级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个人项目前三名。经评估,初中毕业生将按每所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的40%录取;②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七名和第八名,在初中集体项目中获得第七名和第八名,在绍兴市个人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二名和第三名,在上虞区个人体育竞赛和集体项目(竞赛圈)中获得第一名的考生,经考试合格后,按照每所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30%录取当前初中毕业生;③初中时,他们在体育竞赛中获得第二名和第三名,在集体项目(竞赛圈)中获得第二名和第三名,在集体项目中获得第四至第六名(高中推荐1-2名有前途的运动员参加测试)。考试结束后,初中毕业生将按每所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的20%录取。具体录取方法:根据每个项目的最佳成绩,学生将根据最佳成绩进行选拔。如果分数相同,将根据考生在高中入学考试中的分数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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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学体育特长生综合得分为200分,其中专业100分,文化100分(根据中考成绩/7.7折算)。确定了专业和文化分数的最低线(专业分数按照1:1.8的招生人数确定,高中入学考试总分数不低于该区5000人的分数)。根据申请考试的考生的综合分数,学生可提前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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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中招生

职业高中招生分为免试学生和统一招生(包括体育特长生)。

免试生(提前招生)根据上虞区职业学校2017年早期招生计划的规定,名额分配给学校,学生自愿报名,职业学校自行报名,所有报名和注册手续于5月9日前完成。免试学生参加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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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招生(包括体育特长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录取。录取方法是:根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初中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候选人的志愿者、竞赛成绩和文化成绩选择体育特长生,竞赛成绩为① ② ③(详见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的特长生根据各学校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文化成绩分别降低35%、25%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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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积分法

2017年,高中生将被加分录取。奖励积分和分数按照《关于调整绍兴市上虞区中考奖励积分的通知》(渝教体普[2016]64号)执行。对于“六类候选人”,

1 .归侨、侨眷、华侨子女、台湾考生;

(2)从初中阶段开始,经国家体育二级运动员或区教育体育局(集体项目和个人竞赛团体项目必须通过基本技能测试并通过)批准后,获得当地(市)级第一名(省内前八名)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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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3名;

4 .具有艺术专长的候选人乙和小乙;

⑤有两个农民和一个女儿的候选人;

⑥烈士和军人子女候选人。

第一类加5分;二班、三班、四班、二级加2分,二级加1分;⑤类加1分;第六届军转子女考生加分按《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绍政联〔2013〕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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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优惠积分适用于初中毕业生。不同类别的奖励积分可以累计,同一物品不累计奖励积分。累计优待金积分最高分为20分(烈士子女和军人子女获得30分以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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