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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完成后,公民学校将根据情况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同步进行录取。
1.公立学校入学
公立学校分为第一类(户籍类别:学区户籍)和第二类(房地产类别:入学对象或父亲: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者、第三类(符合入学条件的一、二类除外)和其他对象依次入学。具体措施是:
一班学生保证按照指定的学区入学。如果此类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首选“一致的居住地和家庭”。
对于第二个班级对象,在招收第一个班级对象后,将招收有剩余名额的学校。这类对象按照取得产权证的顺序依次招募。如果因为名额已满而无法入学,将在镇(街道)进行调整。
第三个班级对象将在第二个班级对象的招聘完成后在有剩余名额的学校中招聘。这类对象可以根据父母经商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安排到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也可以通过电脑分配安排。当学校的学位数量不能满足该类对象的入学申请时,可建议他们返回户籍所在地。
2.私立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含小升初)批准的对象不超过批准的招生计划数时,将一次性直接录取;如果数量超过计划数量,直升机将首先被接纳,剩余的计划数量将通过计算机分配系统被接纳(所有数量将包括在计算机分配系统中,所有数量将通过计算机随机分配)。
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以向招商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并报绍兴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根据《绍兴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在绍兴市招生。
3.录取过程
第一阶段:7月25日前,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时录取(包括民办学校的计算机分配),录取结果由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及时公布。
第二阶段:在7月30日之前,公立学校将对那些没有通过计算机分配进入私立学校的学生和那些在被私立学校录取后放弃学业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
第三阶段:8月5日至10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绍兴补考。
标题:2020年绍兴诸暨市中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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