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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岳城区傅生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岳城区傅生镇陶萍路旁芦山废弃矿井空地面存在盗窃生活垃圾现象。经过多方调查和取证,中队执法队员确认,上述垃圾是由两家物流公司在夜间运输途中倾倒的,未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许可,属于违法行为。目前,已督促两位责任人清理倾倒的垃圾,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5000元和1万元的行政处罚。

边肖:通讯员王宇飞·徐勤

标题:有人举报偷窃生活垃圾,两方被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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