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20字,读完约3分钟
《绍兴古城保护和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绍兴古城保护和利用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条例》的制定情况,并就《条例》的主要内容、创新特色和实施安排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绍兴古城保护和利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专门为绍兴古城保护和利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共七章四十八条。《条例》的主要内容不仅明确了古城保护和利用的对象和基本原则,而且规定了市政府和岳城区政府的工作职责,强化了古城保护和利用的基础,落实了保护要求和措施,促进了古城的合理利用,加强了监督检查,明确了法律责任。从人大监督、市政府定期检查评估、政府和部门日常监督、加强数字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明确要求,努力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周觉德说。
当前,随着绍兴“两城计划”战略的实施,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提升和巩固现有的经验和做法,以解决历史文化传承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与其他同类立法相比,《条例》中“利用”一词较多,具有创造性的历史意义。“只有大力利用,才能真正使古城充满活力,从而延续古城历史建筑的活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金斌表示,《条例》充分体现了“保护中利用、利用中保护”的观点。例如,《条例》明确了古城保护和利用的基本原则是“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管理”;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丰富了促进古城合理利用的法规,如实施分类保护、推进古城功能救济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培育等。“目前,绍兴已经开始编制古城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设计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深化每个历史街区的活化和利用计划,并修订修复历史街区的具体土壤加固计划。”金斌说。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它的实施。根据《条例》,绍兴古城的保护和利用由越城区政府承担。今年10月以来,岳城区围绕《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专项宣传。“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全区的力量,集思广益,宣传、贯彻和执行《条例》,保护、管理和利用好绍兴古城。”岳城区副区长陈表示,下一步,岳城区将深入开展持续宣传,同时结合正在进行的体制改革和《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快建立和完善古城保护利用的具体组织架构,建立一支综合的专业人才队伍。切实加强各领域综合管理,提高全区保护和传承水平,促进全面统筹和合理利用,把古城保护和利用视为解读“两个产业”、唱响“两个城市”和建设。
边肖:胡安娜·陈文华
标题:延续历史文脉,激发古城活力
地址:http://www.sihaijt.com/sxzx/10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