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网站的市民王报道称,在商城区街的一条小巷里,居民经常擅自使用消防用水。附近的市民说:“这真的不应该!”
昨天早上7点20分左右,手机来到事发地点曹娥江街银河新村的一条小巷,看到一名50多岁的妇女在消防栓旁洗衣服,消防栓上有一把红色扳手(专用工具)。当时,那个女人正在往消防栓附近的脸盆里扔一袋洗衣粉,旁边有一把蓝色牙刷和一个洗衣桶。
手机问她:“你怎么在消防栓这里洗衣服?”那个女人一句话也没说,所以她没听见。
一位路过的市民说:“这位妇女从事清洁工作,住在附近,每天早上经常私下使用消防水龙头,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也有市民认为:“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应当专用,除消防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作为附近的居民,你怎么能擅自使用消防水龙头?我希望有关部门能来制止和调查。”
:手机谣言黄
标题:居民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网民们喊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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