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混合在可回收的垃圾桶里,纸箱放在危险的垃圾桶里。昨日,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未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物业单位绍兴好地方物业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8月底,岳城区抵当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抵当中队,对辖区内商业建筑和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如垃圾四个分类桶是否齐全,每个垃圾桶的分类标识是否与桶体颜色对应,垃圾分类是否准确。”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抵当中队队长宋明军介绍,垃圾箱有四种: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餐厨垃圾。根据规定,市民应该根据垃圾的属性把它们分类。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岳城区梅龙湖路56号的菜园中心存在各种垃圾混堆现象。例如,大量塑料袋混在厨房垃圾垃圾桶里,纸箱被扔进有害的垃圾桶里宋明军说道。菜园中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绍兴市好地方物业有限公司经过现场调查、调查询问、后审等程序,对其未履行生活垃圾投放义务进行了坦白。根据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岳城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产权单位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许多人对垃圾分类了解不够,认为垃圾分类只是“宣传”。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放入相应的收集容器,或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材料交给专门的回收经营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违反规定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不再是一种倡导,而是一种强制性要求."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和动态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长效机制,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持久战打下坚实基础。
边肖:林嘉平黄方静
标题:生活垃圾没有分类,物业公司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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