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国家制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省际转移接续的政策和操作程序。

如何办理绍兴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被保险人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参加就业保险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会保障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就业保险的,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应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是,对于50岁以上的男性和40岁以上的女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保留在原参保地,并在新参保地设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费用。当被保险人再次跨省就业或达到在新参保地接受治疗的条件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所有缴费本息将全部转移至原参保地或接受治疗地。

如何办理绍兴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三)被保险人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转移,与转移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上述年龄规定的限制,并在转移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如何办理绍兴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被保险人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被保险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保险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以下程序转移和延续:

如何办理绍兴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一)被保险人在新的就业地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规定缴纳费用后,用人单位应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和延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发送同意受理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和连接条件的,做出书面说明。

如何办理绍兴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应在收到受理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所有转移和衔接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被保险人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转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被保险人。

如何办理绍兴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但是,请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咨询具体的处理程序。

标题:如何办理绍兴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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