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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暂时无处可处置,施工人员实际上是在现场放火。虽然燃烧产生的烟雾不大,但附近的居民很快就报告了。最终,建设单位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被执法部门罚款2万元。据了解,这是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首次对焚烧垃圾的企业进行罚款。
“过来看看,这个建筑工地正在燃烧垃圾。现在烟雾不大,但影响不小。”5月29日上午,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马山中队接到群众举报。随后,执法队伍赶往马山镇海南路浙江玉环绿色建筑科技工业园。“这是一个在建项目。我看到泡沫和纸板仍在建筑工地的东北角燃烧,烟雾四处飘散。在收集证据的同时,我们组织人员将其扑灭。”执法小组成员陈国华说。
据了解,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龚玥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商陈先生说,该公司最近进行了房屋装修,并产生了一些装修垃圾,直接堆放在建筑工地的角落。因为现在没有地方处理它,一些建筑工人抓住机会点燃它,认为垃圾不多,很快就会被烧掉。"我们焚烧垃圾和污染环境的确是错误的."陈先生说。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最后,马山中队对浙江龚玥钢结构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垃圾分类和标准化处理的推进以及蓝天保卫战的展开,企业焚烧垃圾的情况很少,但个人焚烧秸秆的情况时有发生。垃圾焚烧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气体质量空,危害人体健康,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火灾。我希望大多数企业主会注意它。
边肖:王晓红王赢
标题:岳城区首次对焚烧垃圾的企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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