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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试验场。
6月5日,该网站正值世界环境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将法院“移至”美丽的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上午9: 30,在诸暨市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一个清脆的木槌声响起,一个环境污染的案件在这里公开审理,吸引了许多村民参加。
张牟某在诸暨市店口镇金浦桥工业园经营新材料公司,主要从事铜合金粉末生产加工项目。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张牟某未重新提交环评文件,擅自安装水处理设备,开始生产加工铜合金粉,导致废水通过暗管排入室外雨水井,2019年3月28日被诸暨市环保局查封。
据诸暨市环境检测站检测,排放到外部环境的废水中锌含量为33.3毫克/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铅含量为208毫克/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
法官认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了环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他被判入狱11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罚款1万元。同时,张牟某在试用期内不得从事与排污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此,张谋谋在法庭上表示了自己的定罪。
这起案件的公开审判在当地人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是我第一次观看露天审判,这相当于参加法律课程并接受教育。”一个姓何的村民告诉我。此外,在开庭的同时,法院工作人员还在公园入口处分发环保宣传材料,回答相关法律知识的提问,开展普法活动。
据了解,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制造业相对发达,部分生产者缺乏环保意识。为节约生产成本而忽视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案例时有发生,给当地人民的生活和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这一天,我院特意选择了这类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水污染案例进行公开审理,旨在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让公众通过‘解读案例’的形式自觉保护环境。”诸暨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一天,诸暨法院与诸暨吕雯集团共同举行揭牌仪式,并在白塔湖风景区设立了环境资源循环试验场。从现在起,法院将不时选择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判,建议社会共同保护白塔湖湿地公园,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边肖:何丹通讯员张云文通讯员朱占社记者雷艳萍
标题:湿地公园开启环境污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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