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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目的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意见》中表示,提高政府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且参保人员发生住院费用时,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在75%左右。
各地在年12月底之前公布了实施方案
《意见》指出,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意见》复印件显示,整合范围为“五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疗保险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五个。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必须在年6月底前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整合进行规划和部署,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健全事业推进和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各统筹地区应在年12月底前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合并后的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意见》提出,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联系机制,合理划分政府和个人筹资责任,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对此,《意见》中指出,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个体缴费标准差异较大的地区,可以采用差别缴费的方法,在2-3年间逐步过渡。 合并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目前水平。
除此之外,《意见》还鼓励各地多次多渠道筹资,继续执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主要筹资办法,并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支持或帮助。 各地要统一考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的诉求,根据基金收支平衡的大致情况,合理明确城乡统一筹资标准。
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支付比例75%左右
《意见》指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投保人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 稳定住院保障水平,在政策范围内将住院费用发放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并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
关于医疗保险支付办法,《意见》指出,系统将推进首付、病种支付、床位日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办法相结合的复合支付办法改革,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提出要推进合理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形成,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服务行为,抑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解读
为什么要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重?
政策会盖过那些人吗? 第一对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村居民进行比较
《意见》发表后,很多媒体的要点指出“意见”中提到的“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很多人认为会提高所有人缴费的比重,但实际上,中国的医疗保险类型分别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意见》中指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范围应当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所有对应方,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因此,此次《意见》涵盖的人群为城镇无职工居民和农村居民,与城镇有职工的投保人相反,“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说法也与城镇职工无关。
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是源于医疗保险基金的不足吗?
为了重新调整政府和个人的责任分配结构
此前有传言称,提高个人缴费比重的原因是医疗保险基金不足,无法接受。 昨天,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全副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原因并不是缺乏医疗保险基金,而是“相反,目前的现实是医疗保险基金总是有余”。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全年社会保险收支明细,年,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期存款212亿元,比上年减少4亿元,减少1.5%。 比2009年增加128亿元,年平均增长20.3%。
鲁全认为,提高缴费比重是重新调整责任分配体制。 “从数据来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个人缴费有所增加,但增长较少,相反政府补贴有所增加。” 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需要重新调整责任分配结构。
缴费比重的提高有什么影响?
虽然投保人投入很大,但政府补助标准也将提高
吕全说,提高个人缴费比重的前提是提高居民收入。 “例如在国外的一些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是政府和个人的分配责任,但前提是当地居民收入高,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高。 据此,居民收入的提高是个人缴费比重提高的前提。 ”。
个人缴费比重提高,投保人投入加大,这不是坏事吗? 《意见》中说:“提高政府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鲁全说,增加个人缴费比重,政府也应采取各种方式提高补助标准。 例如,《意见》中提到的医疗保险目录和报销范围的调整等,“医疗保险基金本身不需要太富裕,年底结余越少越好。 收支平衡就可以了。 这是因为只增加收入不扩大支出。 也就是说,医疗保险的想法是多报销,并不是单方面提高个人缴费的比重。 ”。
本组文/记者高语阳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在山东人均上升到120元以上,《意见》指出,此次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维持在75%左右。 这意味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增加到75%左右,政策的落实将惠及我省733.1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1月12日,国务院发表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见》提出“六统一”的要求: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待遇统一保障、医疗保险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
国务院近日发表《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理划分政府和个人筹资责任,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从2009年1月1日起,《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全面实施,真正实现了医疗保险和城乡一体化。
标题:“居民医保个体缴费比重拟适当提高 不能简单操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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