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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我市出台了防疫期间企业(单位)人员“白名单”通行证制度,在认真采取预防措施的前提下,促进企业(单位)有序复工复产。

根据申请标准,申请人必须是被认定为企业“白名单”的员工,在所在区县(市)有固定住所,且最近14天内无湖北等重点地区确认(疑似)人员的旅行史、生活史和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凭证进出企业和住所

当地公安机关将严格控制申请通行证和“打官司”的人。就业企业(单位)统一填写《员工出入证申请表》,交辖区派出所办理,并加盖派出所公章,与企业就业“白名单”核对后发放。同时,出入证办理实行首办责任制,企业所在地派出所和员工居住地派出所是出入证的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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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仅用作进出您居住的村庄(社区)的通行证,以及绍兴市与疫情有关的交通检查站。所有乡镇(街道)必须严格履行属地责任,所有村(社区)必须无条件无异常释放持证人员。拒绝执行的将依法处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租房屋的用人单位和房东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并填写相关资料。如发现隐瞒或谎报疫情、伪造通行证等情况,也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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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实习生周梦琦·黄

标题:凭证进出企业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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