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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诸暨市人民法院撤销了对无故殴打防疫人员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缓刑,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执行原判。据报道,这也是我市首次在疫情期间将缓刑改为实际处罚。
为了做好COVID-19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诸暨市马健镇马健村村民自发组织在村口设立了一张卡片,用于登记和测量游客的体温。1月29日中午,村民费牟某因对刺刀进村排长队时间不满,与村干部陈牟某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被群众拉走后,费牟某仍然很生气。在接回他的朋友张某后,他再次用刺刀殴打陈某,最终造成陈某头部和颈部受伤。
诸暨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给予费牟某行政拘留13天。在调查中,警方发现,2019年7月,诸暨市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费牟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他现在正处于社区矫正阶段,因此他请求诸暨市人民法院撤销对社区矫正对象费牟某的缓刑。经审查,诸暨市人民法院认为,费牟某在社区矫正中被他人任意殴打,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3天,违反了缓刑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缓刑,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实习记者杨矿工
标题:殴打防疫人员,将缓刑改为实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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