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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严峻复杂的防疫形势下,我市查处了许多违法违纪行为。
2月3日晚,住在上虞区东莞街的叶某因生活中的琐事而心烦意乱,无处发泄。那天晚上喝酒后,我撒谎说我和“外人”有过接触,并且得了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当警察局的有关人员全副武装地赶到耶穆的家时,耶穆看到这么大的一场战斗时感到内疚,并承认自己在胡说八道。虽然这是一个假警报,但警方和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了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叶的行为是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4天。
警方提醒,面对疫情,群众不要恐慌、轻信、散布谣言,更不要谎报疫情,给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增添混乱。目前,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恶意传播疫情、谎报疫情、造谣生事、恶意炒作等疫情犯罪的查处力度。
与此同时,嵊州市纪委最近查处了两起农村党员在防疫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1月21日,开发区浦口街多联村的党员如牟某带着女儿去武汉接侄女。他并没有主动申报近期武汉之行的相关信息,而是故意隐瞒自己曾去过武汉的事实,在此期间多次外出访问,给防疫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目前,如牟某已被列为警告党员,隔离解除后将根据情况进一步处理。
1月28日,嵊州高新区(三界镇)富源村党员王某某在村内卡点与值班人员发生口角,打翻了卡点的桌子,妨碍了正常交通。这种行为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在卡点工作人员报警后,警方多次劝阻王某离开现场,王某拒绝配合,用拳打脚踢的方式阻碍警方依法执行任务。嵊州市公安局给予王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并对王的党纪进行了立案审查。
边肖:范文忠实习生张峰通讯员叶艺声陈文华
标题:有些人谎称饮酒后感染了“流行病”,有些人隐瞒自己去过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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