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0字,读完约2分钟
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迟复业和开学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单位:
为有效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坚决有效地切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防控疫情的战斗,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推迟复业和开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全省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复工。除涉及保障公用事业(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行业)、防疫(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销售等行业)、民生(超市、食品生产供应等行业)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的经营外。企业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大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被推迟到2月17日。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过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对于近期因工作需要返回浙江的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其所在单位应加强检疫和卫生防护,其所在单位应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覆盖面全面、不遗漏。
四、各地要坚持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地方企业和学校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有序。特别是在复工前,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疫和卫生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五、全省各级机关在2月3日正常工作后,要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并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和“手持办公”。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7日
边肖:姜超
标题:权威发布: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迟复业开学的通知
地址:http://www.sihaijt.com/sxzx/4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