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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也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也是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多发期。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和燃放,消除群众周围的安全隐患,我市各区县(市)再次明确了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双禁)。同时,我市公安机关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加大了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的力度。
“双重禁令”的范围已经扩大
据区县(市)公安部门统计,今年我市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略有变化。
其中,岳城区的“双板”区东有庐山路,南有韶珠高速公路,西有柯桥区,北有曹娥江;另一条在海华路和马环路以东,前进河以西,海东路以南,开元东路以北。柯桥区“双禁”区东至曹娥江,南至岳城区边界的仰韶公路,西至稷山路,北至钱塘江。上虞区的“双班”主要在主城区,东至关白中学和龙山,南至城南中学和顺庚大道,西至上虞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和高速铁路新城,北至杭甬高速铁路;镇区东至上虞和余姚界堤,南至尉氏路,西至唐智河,北至展望大道和刘恒河。诸暨市“双禁”区位于二环路以内(东至东二环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二环路),以及二环路以外的其他重点区域(开发区、商贸城、城东新城、大学城)。嵊州市的4条街道、所有城镇建成区和乡镇政府驻地均实行“双禁”。新昌县“双禁”区明显扩大,包括城区三条街、高新区和新昌工业园区。在集镇和乡镇政府驻地的所有建筑区,严禁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
严格查处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
1月17日上午,柯桥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兰亭派出所、坪水派出所会同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对坪水镇两个涉嫌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个居民区非法存放了32箱劣质烟花爆竹。警方随后对涉嫌的张曼实施了5天的行政拘留。
自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以来,岳城、柯桥、上虞警方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37起,依法查处37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00多箱;诸暨市公安局近日查处了800多箱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并依法查处了13人;嵊州近日查获一起私自运输烟花爆竹案件,依法查处了一人,查处了40多箱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与当地应急管理局建立情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打击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路口的卡拦截、巡查和联动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全面打击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和储存通道为空。此外,各基层派出所将继续检查和安排辖区内出租屋、农村小卖部、闲置仓库、厂区等重点部位,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边肖:实习生周梦琦·黄
标题:仔细看:这些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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