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乔峰经验”,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市印发了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号文件 2020-01-06 07:42
来源: 2019年12月31日,中共八届七中全会后,我市迅速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期“乔峰经验”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八届七中全会精神的第一份文件,将为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12月3日召开的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要求以城市为起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构建城市社会治理新模式。绍兴是“乔峰经验”的发源地,应该是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先锋”。根据新发布的《实施意见》,我市将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治理、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要求,以预防和解决我市社会问题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全面推广“枫桥经验”。系统化、指数化、物化、全球化、数字化,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城市社会治理中的重大风险,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社区,建设最安全的城市,力争到2022年在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中成功创建合格城市,率先基本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为建设具有绍兴特色和“枫桥经验”内涵的“中国法治”做出贡献。
《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机制,全面形成党委顾全大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联动整合、集约高效的政府责任体系、程序科学、环节完备的民主协商体系、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调体系、政策研究和学术交流的理论支撑机制。不断强化城市社会治理的基层导向,深化全领域“一次运行”改革,在全市开展“枫桥”三级联合建设活动,构建全系统社会治理综合平台。不断创新城市社会治理方式,强化自治的基本功能、法治的保障功能和德治的引领功能,实现三者的整合。不断提高城市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水平,重点提高城市政治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水平。不断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的智能化,重点推进冲突解决的智能化、全球治理的智能化、重点部门管理和服务方式的智能化。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市级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齐心协力。按照“项目导向、项目挂牌”的要求,加强工作联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要加强绩效评估,构建以人为本的绩效评估体系,确保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同时,更高层次地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
边肖:胡黄
标题: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乔峰经验”,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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