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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可以在业务领域相近或者学科交叉的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和社会团体中兼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论文等工作。工作,或者利用与我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工作中创业。”近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绍兴市高校支持和鼓励兼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这种人才“流动”的改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什么应该鼓励兼职工作?
长期以来,大学和研究机构禁止兼职和兼职,如果被发现,将受到严惩,所以几乎没有人敢碰这条“红线”。
现在,从“灰色地带”到太阳,难怪许多人会问:“这是真的吗?”
“支持和鼓励研究人员兼职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个人价值,还能促进理论与实践、科学研究与产业推广的结合,有助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强大的科研实力,但许多科研成果并没有成功转化为经济实力。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研究人员自身无法参与成果的市场转化,导致智力成果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实施细则》打破了人才的桎梏,使人才得以流动,真正实现了人才不拥有而使用的“共享模式”。
如何平衡主业和副业?
根据《实施细则》,科研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需要兼职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审核,并经双方同意兼职的期限、职责任务、考核、待遇、保密、违约责任等权利和义务后,方可兼职。兼职期限每次不得超过5年,期满后可续签合同。
高校科研院所的主要领导、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内部机构的领导和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如想兼职,必须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在兼职工作期间被新任命为大学和研究机构领导人的研究人员需要重新履行批准程序。此外,研究人员一般无法在其单位的下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兼职。如果他们真的需要做兼职,他们就不能得到报酬。
一旦科研人员因兼职影响自身工作,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单位负责人将对科研人员进行访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如果它被提醒它没有被改正,它不能继续兼职工作。
兼职后如何计算工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支持鼓励兼职工作的政策要明确、详细,这样研究人员在创新创业时可以轻装上阵,没有后顾之忧。
科研人员根据协议获得的兼职报酬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限制。但是,获得的兼职报酬应报单位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兼职期间,人事关系单位和兼职单位(相关企业)应为科研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此基础上,《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管理考核措施。兼职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兼职单位取得的科技开发、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的成果或开办企业取得的成果,可以作为职称评定、招聘、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方面成绩突出的,也将给予适当倾斜。
《实施细则》的颁布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尤其是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很难聘请到全职的高层次人才。允许兼职意味着我们可以以较低的成本邀请优秀的专家,而且在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背后通常有一个庞大的研究团队。”绍兴迅杰机器人公司负责人说。
边肖:许靖金·姜超
标题:我们的城市鼓励研究人员兼职工作来创新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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