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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发布的《关于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从2020年起,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将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比例保持不变。简而言之,雇主的雇员医疗保险费率是根据合并前的生育保险和雇员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之和确定的。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在合并实施前,公司支付工资总额的5%,生育保险费为0.6%,个人支付上一年平均月工资的1%;合并后,公司将支付工资总额的5.6%,个人仍将支付1%。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率保持不变,仍按省级工资的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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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合并后的绍兴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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