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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实施意见。党委书记马卫光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指出,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和十四届六中全会的有关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枫桥经验”,高水平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 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绍兴加快重返全国综合经济实力“前30名”的保证。
会议强调,“乔峰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绍兴作为“乔峰经验”的发源地,有基础、有条件、有责任继续率先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和使命,积极争取成为中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试点城市,大力推进新时期“乔峰经验”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为中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多的绍兴素材和绍兴实践。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牢固树立大社会、大治理的理念,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指导,以人为本,“三个治理一体化”、“四个现代化同步发展”,共建共享,不断提高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一次跑”改革,全面开展“乔峰式县、镇、村”创建活动,推进“乔峰式派出所”系列活动,加快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建设,全面建设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解决中心,努力夯实城市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要强化自治的基本功能、法治的保障功能和德治的引领功能,努力使基层共治的同心圆越来越大,使遵法守法成为常态,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更高的道德标准之上,更好地实现基层善治。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责任、民主协调、公众参与、法律保障和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人人负责、各尽其责、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更好地将社会治理体系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率,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共同打造最安全的城市。
边肖:张克勇局长姜超
标题: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乔峰经验”,推动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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