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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入学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到2020学年,全市各区县(市)将对流动人口子女实行“点到校”政策。据悉,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2020学年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该通知规定了相关的申请条件。据介绍,居住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可以在其实际居住地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都可以申请积分。
录取分数线和招生坚持自愿申请和“阳光招生、高分优先、相对封闭招生”的原则。《通知》指出,流动人口申请子女入学,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后取得积分证书。如果父母双方都申请子女入学分数,则应选择分数较高且排名较高的一方。相关部门将按照分数的排列顺序有序地安排入学(如果很多人的分数相同,可以根据父母获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随父母迁移的子女的户籍时间等进行排序。),结合当地流动人口的生活状况和区域教育资源的配置等。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学生可以根据分数进行排序。
目前,区、县(市)教育体育局和公安(分局)局正在加紧对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积分录取政策,将按照“一次运行”改革的要求,简化和优化积分指标体系和录取流程,明确录取时间和地点,减少流动人口自证材料的提供,推进“一站式”和网上服务。“我们要求当地所有学校公布流动人口申请儿童积分的积分和儿童入学安排,并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人伪造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当年参加积分报名的资格。”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边肖:胡安娜·姜超
标题:2020学年,我市将对流动人口子女实行“积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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