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3字,读完约2分钟

昨天,我们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绍兴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周正式颁布,有20多项措施直接针对市民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本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实施。

让建筑工地告别“尘土飞扬”

近年来,我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然而,随着我市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粉尘污染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不利因素。

让建筑工地告别“尘土飞扬”

据了解,扬尘污染的防治是基于“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业主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首先,市民最关心的建筑工地受到了严格的监管。《办法》要求建设单位设立信息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硬质围栏措施,场地内堆放物品周围应设置不低于堆放物品高度的封闭式围栏。在建主体工程的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或更有效的防尘措施封闭;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只有在清除泥浆和清洗后才能从施工现场移走。

让建筑工地告别“尘土飞扬”

同时,根据房屋建筑、道路建设、建筑工程拆除、园林绿化、道路清扫、运输车辆、堆场、处置场地、采矿作业等方面,对具体的防尘措施进行梳理和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让建筑工地告别“尘土飞扬”

此外,《办法》不仅强调了建设单位的责任,也对建设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施工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纳入设计、施工、运输和监理合同管理;在编制项目概算(预计算)时,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作为文明施工措施纳入项目成本,不得作为竞争成本;对临时未开工的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摊铺或覆盖应进行3个月以上。

让建筑工地告别“尘土飞扬”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边肖:绍兴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见习生华雷艳萍

标题:让建筑工地告别“尘土飞扬”

地址:http://www.sihaijt.com/sxzx/5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