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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建筑纠纷有哪些?如何避免这些纠纷?昨天,柯桥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近五年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白皮书,逐一回答了这些问题。
白皮书指出,目前柯桥工程建设纠纷存在八大“雷区”,如施工方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工期约定不明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难以认定、合同签署人身份不一致、印章法律效力有限等。、以及项目经理的违法行为,对工程数量的增减约定不明确,造成工程造价纠纷。
最大的“雷区”
施工方不合格,合同无效
白皮书称,自2014年1月以来,柯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建筑工程领域的948起纠纷。其中,建筑合同纠纷和装修合同纠纷分别占此类案件总数的48.31%和23.32%,居前两位。
2014年3月,李先生将新房子交给装修工程设计公司进行装修,但最终房子未能如期交付,该公司擅自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导致厨房漏水。因此,李先生拒绝支付最后装修款8万多元。随后,该公司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虽然双方签订了建筑合同,但由于公司没有相应的装修资质证书,建筑合同最终被法院裁定无效。
“因为实际施工方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合同无效。这是建设项目中问题最严重、权利保护最困难的“雷区”柯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立刚表示。
分包、分包或附属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中很常见。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如果接受分包的实际施工者未能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超出资质等级,或通过打电话借用他人资质,施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当事人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
此外,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签字人的身份和授权范围不规范,印章的法律效力存在缺陷,也会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当事人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官提醒,无论是开发和建筑企业,建筑企业和业主谁需要装修,必须建立风险意识,并仔细审查对方的施工资格和合同条款。
隐藏“雷区”
工期等约定条款不明确
工期的确定和工程量的增减是施工合同纠纷中又一个隐蔽的“雷区”。
一家热电公司将两台锅炉的建设移交给一家工程公司,双方签署了一份建设合同。施工完成后,火电公司认为对方已经拖延了三个月,但工程公司认为工期没有拖延,因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锅炉安装缓慢和其他施工单位的拖延,出现了缓慢和二次进场现象,实际工期分别为26天和45天,属于合同范围。但最终,由于工程公司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诉讼被法院驳回。
像这样的工期纠纷占了建筑工程的相当一部分。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主客观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况,如雨天、业主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量增加等蔡立刚表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每个人都必须考虑所有复杂的情况,明确具体的工期或在什么情况下工期可以延期。同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我们应该善于掌握固定工期的证据。
边肖:绍兴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杜姗姗雷艳萍
标题:小心建筑工程的八个“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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