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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重要决策部署,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小组于2019年4月9日至4月23日在绍兴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并形成监管意见。2019年8月12日,巡视员小组向绍兴市委、市政府反馈意见,巡视员小组组长尚青通报了巡视员的意见,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做了陈述。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小组向绍兴市通报了督察情况

督察员表示,绍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青山绿水,青山绿水,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率先实现市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 县乡政府向全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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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化,全力抗击污染,继续实施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开展“五水联合治理”、“蓝天保护”、“清洁废物、净土”等一系列行动。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人们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2018年,绍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为85.2分,居全省第四位,连续五年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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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强制改造,自2016年以来,淘汰了1000多家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整顿了近8000家“低分散”企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左右,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16年的46.3%提高到2018年的48.7%。优质经济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调发展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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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开创“湖长制”管理模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被中央组织部评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施实习、改革发展稳定攻坚的生动案例”。上虞区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气味评价系统和监管平台,诸暨珍珠生态养殖模式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网报道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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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包括在2018年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坚决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监管整改工作”,在监管的同时加强问题整改。省检查组交办的240件信访事项按时完成。截至目前,已有115家企业被责令整改,84起被立案,罚款8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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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员指出,绍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推进发展与保护、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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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员的一些任务没有完全得到纠正。嵊州800吨/日垃圾焚烧项目仍处于场地平整阶段,不符合进度要求。在2019年年底之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压力很大。2019年3月,大吴坳垃圾填埋场主出口氨氮和化学需氧量超标9次,2号扩散井地下水水质继续超标。诸暨金属表面处理中心未经批准建设,存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的现象,园区管理混乱;诸暨天净星公司焚烧炉尾气气味影响周边环境,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至今未通过环保三次验收,中央环保检查员来信来访未得到妥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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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绍兴市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7、45和42 μ g/m3,分别居全省第9位(平行)、第10位和第11位。检查期间,检查组共收到群众举报240件,其中涉气投诉94件,占投诉总量的39.1%。城市总体规划不严格,一些工业企业离住宅楼太近。例如,嵊州城北工业园区和诸暨城西工业园区周边规划建设商业和住宅建筑。工厂的混杂现象十分突出,异味困扰人们的问题引起了更多普通人的抱怨。2018年,嵊州城北工业园区燃气投诉157起,2019年1-3月,诸暨城西工业园区燃气投诉50起,同比增长178%。施工现场和道路扬尘控制薄弱,扬尘污染现象突出。例如,岳城区城南大道和莒县路的道路开挖和道路沿线的拆除施工未采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尘土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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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市现有7家污泥焚烧企业的设计能力为265.65万吨/年,2018年实际处置量仅为160万吨左右,而仅2018年柯桥区污泥产量就约为150万吨,污泥处置缺口较大;诸暨天吉建材有限公司累计污泥量超过14000吨。在岳城区等老城区,雨污分流、雨污混流现象普遍,城市市政管网设施相对落后,部分设施老化损坏。柯桥区非法接收来自嘉兴等地的6500多吨垃圾,并将其与当地垃圾混合焚烧。临时垃圾场仍有1000多吨垃圾,部分垃圾随意堆放在露天,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潜在环境风险。柯桥区2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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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些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饮用水水源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汤浦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有汽车维修、建材、仓储、液化气站、加油站等工业企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新昌县长春水库水质总氮呈上升趋势,2018年溶解氧超标;平水江水库未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要求设置标志和隔离屏障。一级保护区内有学校、码头、农舍等设施,还有划船训练活动。非法开采矿石的现象更加突出。浙江景甜纺织有限公司以平整低丘缓坡为名非法和逾期开采矿石。上虞区的四家生猪养殖企业,如祥盛农业、海丰生态农业、阳丰畜牧业和缪欣畜牧业发展公司,均位于禁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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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些岗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生态环境责任和压力传递不够,评价体系中的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导向还不够突出。部分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权重不高,自2017年以来呈现弱化趋势。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有所滞后,地下油罐和废弃矿山的改善滞后。一些部门对行业必须管理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未能有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筑工地的油烟和粉尘控制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小组向绍兴市通报了督察情况

督察要求绍兴继续推进督察问题整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高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人民的环境获取感和幸福感,推动绍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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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员强调,绍兴市应根据督察员发现的问题和督察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委、省政府。整改计划和整改实施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小组向绍兴市通报了督察情况

: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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