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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世福,57岁,住在上虞区张震镇清潭村,恢复得很好。三个月前,他出了车祸,住院两个月。"幸运的是,有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基金,这缓解了经济压力."我希望主人的家人能说。

用“救命钱”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的“上虞模式”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救助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造成事故的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事故逃逸时,当事人可以向上虞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垫付。

用“救命钱”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的“上虞模式”

昨天,从上虞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最大单笔预付款近60万元。不仅如此,该中心还简化了审批程序,并为伤者家属开办了医院,这样"救命钱"就可以更快地到位。

用“救命钱”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的“上虞模式”

及时前进

据了解,早在2014年,上虞区就为道路交通事故设立了1000万元的社会救助基金。然而,由于认知度低和预付款申请程序复杂,该基金直到2017年底才启动。"上虞对预付款金额没有限制,实力雄厚."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垫付资金的目的主要是避免受害者因无力支付救助费用或救助费用不足而延误治疗和加重损害。

用“救命钱”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的“上虞模式”

今年4月16日下午,在青田小学,一辆由沈驾驶的面包车与一辆由朱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朱严重颅脑损伤。由于肇事者和受害者都无力支付抢救费用,医院开始申请预付款。该中心进行了快速审核,最终支付了12万多元。正是这笔"救命钱"把朱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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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批准

“最近,共受理了5笔预付款申请,预付款总额为92.96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近60万元。”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为了更快地落实预付款,该中心还深化了“最多运行一次”的改革,简化了申请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首先要了解肇事人的保险情况和支付能力。如果确认符合预付款条件,他们将向中心和医院发送预付款通知。在医院抢救结束后,来访医院将提出预付款申请,医疗保险部门将能够向该账户贷款。据了解,从申请预付款到最终付款只需7个工作日。这样,可以避免资金应该支付而没有支付的情况,提高资金的救援效率。

用“救命钱”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的“上虞模式”

上虞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中,颅脑损伤、骨伤等手术居多,费用相对较大。有了可以预支的救助资金,受害者的家庭就可以在早期得到保障,并且可以减轻因紧急救援而带来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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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恢复机制

这并不意味着肇事者可以“坐以待毙”。

目前,上虞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达1600多万元。为使该基金更好地发挥作用,上虞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加大了救助力度,建立了救助机制。

用“救命钱”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的“上虞模式”

今年年初,上虞区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采取了受害方、肇事方、中心和保险公司签订追偿协议的模式。对于已投保商业保险和强险的车辆,在收到救助基金的预付款后,需支付的商业保险先支付给上虞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公安部门发现事故和逃逸的责任人后,应当予以追缴;对拒不赔偿的,应当依法向赔偿义务人提起民事诉讼,实现救助资金的良性循环。

用“救命钱”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的“上虞模式”

边肖:记者许方静

标题:用“救命钱”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的“上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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