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打破了村务管理中“雾中看花”的局面,构建了一个规范的村民自治体系。昨天获悉,岳城区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标准》近日正式颁布实施。

全市首个重大村级民主决策地方标准出台

为了更好地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实现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环节的均衡、协调、协调发展,解决民主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低的问题,早期,岳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标准》。岳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绍兴地方标准及标准招标程序》,通过咨询相关方、组织专家评审、征求全社会意见、地方标准及标准备案等程序,正式发布并实施本工作标准。

全市首个重大村级民主决策地方标准出台

岳城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规范》适用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规定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决策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建设要求,充分体现了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全市首个重大村级民主决策地方标准出台

据悉,该《标准》是我市首个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地方标准,与岳城区纪委提出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标准》一起,构建了一个规范的村民自治体系。“本标准的颁布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有效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协调党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负责人说道。

全市首个重大村级民主决策地方标准出台

边肖:绍兴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闫蔡玥雷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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