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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各区县(市)生态公益性示范园已完成选址、方案编制和设计的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将新增1万座生态墓葬。
据报道,我市每个示范点占地面积超过15亩。在不同的建筑形式中,如骨灰墙和骨灰廊,墓地都配备了占地较少的骨灰安放设施。因地形而建的深埋、树葬、花葬、草葬、散灰、壁葬、廊葬、花坛葬等葬法,少占或不占土地,生态葬法比例不低于60%。
从岳城区生态示范墓地的施工图可以看出,规划了墙葬、树葬、草坪葬等多种葬法。高埠镇政府民政办公室主任沈继峰说:“镇上有一个传统的公墓,但是剩余不到20%,很快就会饱和。岳城区许多城镇和街道的情况类似。未来,生态公益示范公墓的建成将缓解各城镇和街道公墓的压力。”
民政局地名和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表示,为了节约土地,对示范点的坟墓和墓碑的大小有严格的规定。具体而言,墓地占地面积小于0.6平方米,单孔墓小于0.35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墓碑被设计成一个躺着的纪念碑,面积小于0.2平方米,宽度不超过0.4米,高度不超过0.5米。
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各地已完成生态公益示范公墓的选址工作。岳城区位于高埠镇,柯桥区位于马鞍山镇,嵊州市位于庐山街,诸暨市位于荔浦镇,新昌县位于玉林街,上虞区由南山公墓改造而成。其中,柯桥区、上虞区、岳城区已经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全部竣工。根据规划要求,公墓绿地覆盖有绿色植物,植物主要为常绿植物。新建公墓绿地率超过40%,绿化覆盖率超过60%。在原公墓改造中,公墓区绿地率超过60%,绿化覆盖率超过80%。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殡葬,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结合城市政策相对统一的要求,民政局正在起草《绍兴市节地生态殡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规范和统一三区的适用对象、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和办理程序。
边肖:绍兴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见习生朱丹萍·杜世民
标题:我市各地的生态公益性示范公墓已完成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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