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58字,读完约1分钟

1.除对口支援地区外,2020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休养安排将安排在本地区和市(含县、市、区),原则上安排在本地区。

二、原则上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80%以上的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治疗和休息。根据医疗康复基金使用原则,参照《关于鼓励职工在上虞区开展医疗康复活动的通知(试行)》(渝综工[2018]16号),适度放宽职工医疗康复日消费限额。按平均400元计算,总金额为2000元,卡内医疗康复基金当年有效。

绍兴上虞疗养基地名单

第三,为了充分体现对在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加班加点、努力工作的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各单位可从福利基金中按300元/人的标准收取“疫情生活津贴”,通过市民卡发放,2020年6月30日前用完。

绍兴上虞疗养基地名单

4.选择在区内疗养的员工由区交通组提供“一卡通(市民卡)”结算标准化服务;选择异地就医和休息的人员,必须先按照《异地就医和休息网上申报流程》进行申报,然后由区交通集团进行“一卡通(市民卡)”的标准化结算服务。

绍兴上虞疗养基地名单

上虞区第一批、第二批职工疗养基地核定名单(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上虞区第三批职工疗养基地名单(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提示:绍兴的朋友们!想知道更多关于康复的知识吗?搜索绍兴新闻网,注意绍兴新闻网的官方号码,进入【休养】,可以在线查询绍兴员工休养基地、休养卡和休养政策!过来注意!

标题:绍兴上虞疗养基地名单

地址:http://www.sihaijt.com/sxzx/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