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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酒是我们城市的一张金色名片。据黄酒商标权保护办公室了解,近日维权人士前往江苏省镇江、徐州、丹阳、沭阳等地,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合作,捣毁一个假冒绍兴黄酒生产窝点,虚假宣传绍兴黄酒三个销售窝点,维护我市黄酒企业的权益和声誉。
在调查访问期间,市黄酒商标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江苏省丹阳市一家公司生产的“苏”黄酒与古越龙山生产的“东方原酿”系列黄酒极为相似。据了解,“东方土酿”系列黄酒是顾岳龙山公司2006年开发的高档时尚产品,主要用于上海市场。经过多年的营销投入,“东方原酿”销量大幅上升。2018年,销量超过94800盒,销量超过4100万元,得到市场认可。
“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发现仿制品和真品在外包装盒、瓶盖、瓶身、瓶贴等方面非常相似,从销售渠道和终端价格来看,两者也有很大的重叠,消费者很容易误解为古越龙山的一系列产品。”据该工作人员称,外国制造商的模仿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即“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对他人有一定影响”。
此外,在对苏北黄酒销售市场的调查中,黄酒维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发现,在江苏省徐州、沭阳的几家黄酒经销商店铺中,展示了绍兴黄酒企业的“总代理”、“总经销”等各种虚假授权书。这种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配合下,黄酒商标权保护办公室成功摧毁了三家涉嫌虚假宣传的黄酒经销商店铺。
据了解,自2017年6月绍兴黄酒商标权保护办公室成立以来,已成功摧毁我市7个跨省市的黄酒名牌产品生产窝点,定制销售10多个窝点,查获问题黄酒17000多个。瓶子、纸箱包装6900多套,正反标签34000多套;全市共查处酒类案件52起,罚款1460多万元,移交公安机关4起,追究刑事责任39起,责令改正36起。
边肖:绍兴新闻媒体中心全媒体政治记者王雯雯照片报道李杰
标题:“苏袁东方”高度模仿“东方本土酿造”绍兴黄酒江苏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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