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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诸暨市检察院针对违反规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问题开展了专项行政公益监督诉讼,共发现7人违反规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总金额超过5万元。目前,低保金支付不当已经基本收回。
楼是在监狱里享受“补贴”待遇的犯人之一。今年4月,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楼诈骗案时,意外得知楼正在接受低收入付款。据深入调查,早在2012年,娄就因多次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了帮助他改过自新,适应社会,根据他的生活状况,2012年5月,政府批准楼作为低收入边缘家庭获得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并发放生活补贴。然而,娄并不珍惜它。他不仅有严重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高消费行为,而且还想继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金钱。2014年7月,他因盗窃被判处4个月监禁,2015年7月被判处1年监禁。但在楼服刑期间,他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没有停发,违规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超过2800元。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地位认定办法》、《诸暨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取得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依法取消其资格。
在监狱服刑也有“补贴”。娄的案例是一个例子吗?诸暨市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查阅刑事判决书,检索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材料,对服刑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等。,对2016年以来在我院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诸暨籍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杨谋谋、魏谋谋等7人在服刑期间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总额超过5万元。
为什么会出现“在狱中领取生活津贴”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信息沟通渠道存在严重的“中间障碍”。罪犯的相关信息虽然由司法机关掌握,但却不是由低保主管部门掌握。
为此,诸暨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加强低保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对接和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及时堵塞违法发放低保的漏洞,确保受助人员信息完整准确,每一笔低保资金都发放给真正需要的人。
目前,在诸暨市检察院的监督下,主管部门已向楼等人追回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并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以清退不合格的低收入和低收入边缘对象,确保社会救助准确到位,实现“保、退、救”。
边肖:记者焦珊珊杜世民
标题:监狱和“补贴”?检察机关追回了5万多元的低收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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