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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在路上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受到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并依法处罚。昨天,市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有关规定的通知,并制定了六条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定。
根据规定,今后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许可;驾驶员必须年满16岁;每辆电动自行车限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司机和乘客应戴安全帽;不要安装发动机罩、支架和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装置;应遵守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违反本条例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由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
其中,对不戴安全帽的处罚在我市首次提出。此前,交警部门重点对无头盔骑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疏导和教育。不带头盔的车主必须在现场教育点观看12分钟的安全警告影片,并在离开前签署承诺书。自3月以来,交警部门还向公众免费发放了数万顶安全帽。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不戴头盔骑电动车的现象仍然很普遍,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据统计,去年我市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30%。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95%的死者死于颅脑损伤,原因是没有佩戴或没有正确佩戴头盔。
从今天起,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并将对不戴安全帽的司机和乘客进行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戴安全帽的要求不仅针对司机,也针对骑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人,否则他们将面临处罚。公众在骑电动自行车前必须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
边肖:胡黄
标题:不带头盔骑马将面临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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