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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我市发布了《绍兴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我市于2015年3月出台了《临时救助试行办法》,对解决当时城乡居民突发的基本生活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已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应对各种突发生活困难的需要。与2015年3月发布的《临时救助试行办法》相比,《细则》在覆盖面、可操作性和审批效率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
救援对象的全面覆盖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已经全面覆盖了救助对象,特别是绍兴市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城市困难人口被列为第四类救助对象,以确保安全网的底部不被打破。
其他三类救助对象是:以最低生活保障为第一类救助对象的极端贫困人群和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边缘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和上学困难家庭是第二类救济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并符合相关收入和财产标准的绍兴市登记人口是第三类救助对象。
该政策具有高度可操作性
《细则》对援助的类型和对象进行了细分,对援助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细分,并根据具体的困难情况制定了援助标准,以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同时,提高困难家庭子女最低寄宿生活费用的临时救助最高限额和标准,提高救助的有效性,增强困难人群的救助意识。
根据《细则》,临时援助分为基于支出的援助和紧急援助。以支出为基础的援助主要包括对那些由于医疗和教育等超出家庭负担能力的必要开支突然增加而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的临时援助;紧急救助主要包括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等事故而暂时经历基本生活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的临时救助。
根据以支出为基础的救助标准,如果患病家庭成员所需的医疗费用突然增加,并且在申请前一年的医疗费用从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基金中扣除,所承担的医疗费用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不同级别的救助对象将按照不同的标准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支出为基础的援助标准中,如果儿童在学校期间(义务教育除外)接受特别援助、慈善援助和社会援助后仍无法支付最低生活费用,将按照每人每个学年当地月最低生活标准的3倍或5倍向援助对象提供一次性补贴。
在应急救援标准中,如果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伤害在接受各种赔偿、保险等救助后负担仍然较重,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将根据患病家庭成员的情况,救助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救助对象;对于第四类救助对象,按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给予一次性救助。
优化审查和批准程序
《细则》明确规定了一般程序和应急程序的申请、审查、公示、审批。
在一般程序审查过程中,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临时救助申请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
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不可挽回的损失或严重后果,应启动紧急程序。建立“先急救,后补办手续”机制,确保救援措施在24小时内到位。同时,要实行乡镇设立临时救助储备基金制度,建立乡镇小额临时救助审批备案制度,突出临时救助的时效性。
边肖:实习生朱丹萍·黄
标题:没有绍兴户口你也能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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