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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嵊州市民吴镇宇致电《绍兴晚报》热线8880000,称1988年被当时的工厂收走,存入银行120元。存钱的名字是“劳动保险定期储蓄”。他觉得这笔钱是用来支付养老保险的,现在他应该支付一年。该银行表示,这笔钱只是普通存款,与养老保险无关。
核实:吴镇宇持有“劳动保险定期储蓄存折”存款证明,并说明:该存折是参加劳动保险定期储蓄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如有损失,请立即申请挂失,利率按国家银行规定执行。吴镇宇告诉我,1988年,他在当时的中国120元丝织厂工作,工厂统一收钱。存折上说他将在20年内每年存入120元。但是仅仅一年后,工厂关闭了,之后就没有再省钱了。
吴镇宇对“通过劳动保险定期储蓄”的含义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劳动保险”是养老保险,这笔钱是用来支付养老保险的。不久前,有了一项新政策,以前支付过社会保险的人可以偿还。吴镇宇认为1988年支付的120元钱应该支付给他一年的社会保障。于是,他把存折带到了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回答说这是存款,不是养老保险。
有问题,再陪他去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拿出1993年下发的关于暂停“劳动保险定期储蓄”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鉴于新的《储蓄管理条例》的颁布,定期储蓄的计息方法有了很大的调整,经研究决定暂停“劳动保险定期储蓄”。利息:原存款计息,约定存期内第一笔存款部分,按五年期定期存款计息,复利计算。也就是说,吴镇宇的“定期储蓄劳动保险”就像现在的“金融产品”,不属于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这份《通知》,吴镇宇的120元钱是按5年期定期利息计算的,现在可以拿到700多元。听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吴镇宇表达了自己的理解。
培训生伟
标题:31年前,“劳动保险定期储蓄”是存款还是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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