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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再次被推到了前沿。这一次,它不是“滴滴出行”,而是“货运拉拉”,一个互联网货运平台。根据4月25日《绍兴晚报》的报道,很多司机被交警处罚,因为“拉拉货”站台公司强迫司机在后窗玻璃上非法张贴大型车贴,所以很多人聚集在“拉拉货”绍兴店门口征求意见。
随着所有事物的相互联系,新的经济一个接一个地出现。《货运拉拉》也是一个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互联网平台。用户只需通过APP点击一下就可以呼叫附近的卡车,有效整合社会交通资源,满足市场需求。在中国纺织城柯桥,到处都可以看到贴有“拉货”标签的车辆。据不完全统计,仅柯桥区就有5000多名“货运司机”,极大地满足了纺织城运营商的需求,有效遏制了“黑车”和“黑货”的泛滥。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拉货”的出现符合市场需求,值得肯定。然而,在“货运女郎”迅速发展的背后,却充满了“野蛮”。面对许多司机将客车改装成货车的现象,平台并不在意,仍然被批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在“货运拉布拉多”的每辆车的车窗上,该平台迫使司机张贴大型广告以吸引市民的注意力,从而增强他们的影响力和沟通能力...可以说,“货物拉布拉多”的爆炸性发展离不开“野蛮”一词。
我们应该容忍新的经济形式,但我们不能宽恕它。换句话说,仅仅因为新经济是“新的”,它就可以无视法律法规。无论是“新”还是“旧”,任何忽视公共利益的经济模式最终都将失去生命力。事实上,“货运女郎”已经为其“野蛮行径”付出了代价。例如,一些“拉拉货”司机因违反规定携带货物和在身上贴标语和广告而被罚款200元以下;其他人因非法经营商品被罚款1万多元。
惩罚是治疗“货物劳工”的“野蛮病”的有效手段。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在最近的事件中,是司机支付了“野蛮的疾病”,但真正的始作俑者——货运女同性恋者平台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原因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处罚个体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而交警部门管理特定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而“货运代理”属于互联网货运平台,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更谈不上具体的行业规范。
新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是正常的,但治理需要反思和改进。在一个法治社会和新经济中,规则也需要限制,法律界限应该得到尊重。自2014年进入中国大陆以来,这是“货运拉布拉多”发展的第五年。在认清利弊后,相关部门应从公共利益和长远角度出发,尽快出台相关行业规范。平台的社会义务是什么?平台的运行职责和范围是什么?违反平台的处罚是什么?有必要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和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监管。只有通过标准化,我们才能走得更远。
:许李成周琦珍
标题:控制“货物拖拉”的“野蛮疾病”委员会应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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