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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好的“无息贷款”,实际金额大大减少;4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绍兴市两级法院自去年以来审理“日常贷款”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同一天,岳城、柯桥、诸暨法院先后对三起涉及“日常贷款”的刑事案件作出集中判决。
“常规贷款”是近年来新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制造私人借贷的假象,贷款人诱使或强迫受害者签署相关协议,如“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和“担保”,或制造虚假付款事实,如资金损失。随后,故意制造违约,任意认定违约,甚至销毁还款证据,恶意增加贷款金额。最后,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暴力、威胁等手段,可以达到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的目的。
2017年底,柯桥的受害人因资金周转问题向三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8000元。然而,他没有想到这实际上是一个以“例行贷款”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邪恶犯罪集团。受害人被骗写了一张金额为24000元的借据,并被迫用与“固定证据”相同金额的现金拍照,最后卡里的钱只有4760元。据了解,该贷款公司诈骗了80多名受害者的钱财,涉案金额超过87万元。4月24日,柯桥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处“三河小额贷款公司”三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五年。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无担保贷款、校园贷款和无担保贷款都是‘路由贷款’,其中80%以上都与邪恶势力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表示,他们通常依靠网络平台和贷款申请,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诱使受害者陷入“例行贷款”陷阱,承担巨额债务。到目前为止,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走贷款"刑事案件43起,其中35起案件涉及210人,涉案金额超过4.5亿元;55人被判10起案件,包括5起涉及邪恶的案件,13人被判5年以上监禁。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日常放贷”的犯罪分子,打击力度绝不手软,并将追回或责令其返还非法所得。此外,法院将继续建立和完善“专业贷款人名单”,定期通报公安、检察等协同治理单位,加强与司法行政、税务、金融监管等单位的信息共享,严格规范专业贷款人的诉讼行为,快速准确打击“常规贷款”违法犯罪。
边肖:绍兴新媒体中心全媒体周梦琦记者单训田李杰
标题:切断“转贷款”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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