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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岳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我市第一份《离婚证》。据了解,该证明上只写有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案件编号和生效日期,当事人只需凭此件办理需要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手续。(记者严一超摄)

岳城区法院出具了我市第一份《离婚证》

4月15日,岳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我市第一份《离婚证》。据悉,该证明上只写有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案件编号和案件生效日期,当事人只需凭此件办理需要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手续,无需使用判决书和调解书,从而避免了判决书和调解书中子女、财产等个人信息的泄露,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避免了携带多页判决书和调解书带来的不便。

岳城区法院出具了我市第一份《离婚证》

2015年12月,黄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子女。因为双方意见不合,他们经常为生活中的琐事争吵。今年4月,黄先生向岳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黄先生与王女士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4月15日,法官将离婚证交给原告律师范。

岳城区法院出具了我市第一份《离婚证》

可见,岳城区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为A4纸,注明“浙江省绍兴市岳城区人民法院离婚证”,仅包含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离婚判决书的案卷号及生效日期,岳城区法院的印章盖在付款地,无其他信息。证书背面有一封来自法官的长信。

岳城区法院出具了我市第一份《离婚证》

“我认为这份离婚证书保护了双方的隐私,而且便于携带。法官的信息也传达了司法的温度,值得推广。”范律师在仔细阅读离婚证书后对此大加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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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中国法律,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向民政局登记并领取离婚证书;二是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会发布判决或进行调解。通过法院离婚,没有离婚证明,只能用法院的判决或调解来证明离婚事实。许多人会发现,为需要证明其婚姻状况的事项提供法律文件非常不方便,例如户口变更、房屋销售和银行贷款。为了解决离婚当事人的这一麻烦,自2017年以来,中国的一些法院试图向离婚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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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城区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院长赵沁宇表示,离婚证书是法院家庭审判改革的主要措施之一。只要案件判决或调解生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证书。“从民政部门获得离婚证书的最大区别在于,判决中经常涉及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拥有离婚证书后,当双方办理再婚登记、房屋出售、银行贷款、账户变更等需要证明其婚姻状况的事项时,该证书可以充分保护双方的隐私。其作用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相同,可以直接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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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人文通讯员严一超照片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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