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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组近日进驻绍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昨天,绍兴市第二届生态环境保护巡视员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第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小组组长尚青就做好监管工作发表讲话。市委书记马卫光做了动员讲话。
尚青指出,这次在绍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的政治责任,是深化“八五”计划和改革开放的有力保证,是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有效延伸,也将进一步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职责。督察主要集中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整改、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调推进优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突出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提高检验服务效率;重点核实当地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围绕人民群众建立和改革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查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实施环境保护。绍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实现“两个维护”,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辟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的新境界,加快美丽浙江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马卫光表示,第二届省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组在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这是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标志性的全面咨询。我们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意义,提高政治地位,增强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真诚的态度迎接检查,充分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做好情况汇报、信息提供、条件保证、检查整改等工作。,以确保省督察队听到真相,观察真相和监督关键点。要采取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检查人员的整改措施,不回避或掩盖省级检查人员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按顺序接受,深入分析,迅速整改。要以环保督察员为契机,建设美丽优质的绍兴,以标杆管理全面发现差距,加快生态环境缺陷的填补,开创绍兴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全省“两高”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小组全体成员、市委、市政府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分会场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浙江省第二次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组于4月9日进驻我市。在巡视员停留期间(2019年4月9日-4月23日),设立了特别值班电话:0575-85139530和特别邮政信箱:绍兴邮政A002。检查组每天从8: 30到17: 30接到报告电话。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检查组的职责,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组主要受理绍兴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来信和来电。其他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由被检查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要求办理。
边肖:张克勇局长金伟
标题:省第二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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