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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推进“标准地”制度改革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

增强法律法规的有效性,深化改革措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措施扎实,执法力度强,成效显著,有力地推动了绍兴环境和环境的持续改善。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督促各区县(市)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促进《条例》在全市的有效实施;制定和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以三级联动的形式加大对全市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软硬件条件,促进城市治理的不断完善,确保市容和环境整治的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增强法律法规的有效性,深化改革措施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地”制度改革的报告。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用地”制度,全面实现了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审批前的“最大运行一次”和“最大100天”,实现了省级以上平台100%的“标准用地”流转,超过了省级目标任务,改革成果值得肯定。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落实部门职责,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认真做好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探索,进一步优化标准,合理设置项目准入门槛,系统推进“标准地”体系标准化;坚持服务企业的工作方向,以“三个服务”的理念深化和细化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有效提升企业的获取感和满意度,增强企业发展势头和创新活力;加强跟踪监管,通过实施闭环监管,继续释放“标准地”改革红利,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增强法律法规的有效性,深化改革措施

边肖:胡安娜·黄

标题:增强法律法规的有效性,深化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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