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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拆散这个12岁的小姨子,男方的父母答应赔偿女方30万元,并开了一张借据。然而,三年后,这笔钱从未兑现。一怒之下,被迫流产的女人将男子告上法庭。最近,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的反复沟通下,这场历时近四年、矛盾尖锐的同居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15年6月,37岁的张(音译)和25岁的诸暨人小丁(音译)在外地相遇,相爱并开始生活在一起。住了一段时间后,张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他和小丁谈了谈结婚的事。但是他们的婚姻遭到小丁父母的强烈反对。小丁的父母认为张年纪大了,离了婚,又和前夫生了两个儿子,所以他不适合做小丁的妻子。为了彻底断绝儿子和张的关系,小丁的父母提出赔偿张30万元,并要求小丁给张写一张借条。之后,小丁被父母带回了家乡诸暨,张做了流产手术。
没想到,几个月之内,小丁去了张的家和她住在一起。2016年10月,张再次怀孕。小丁知道父母不会同意他们的婚事,所以他很快和张分手,回到了诸暨。而这个时候,张生了孩子。不过,即使孩子出生了,小丁还是避开了张。此后,张和小丁多次吵架,矛盾越来越激烈。
今年1月,张状告诸暨市人民法院,要求小丁支付事先约定的赔偿金30万元。“既然他拒绝承担做父亲的义务,那么我必须要回那30万元。”张还要求一次性支付30万元,“否则我就捣乱到底”。
这时,丁家的父母已经在老家为他们的儿子准备好了婚事,所以新娘自然不是张。当遇到这样的诉讼时,丁的父母质疑张的孩子是否是小丁自己的。他们说钱是永远不会付的,传播这种事情已经很烦人了。张越是麻烦,他就越不会给一分钱。
诸暨市人民法院法官徐平军负责审理此案。考虑到双方矛盾的焦点后,她组织了多次调解。根据徐平君的分析,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如果贷款没有实际支付,借据实际上是无效的,所以张和小丁之间没有贷款关系。所谓“损失补贴”不是合法贷款,法院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张虽然承担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的相关费用,但符合对怀孕和生育子女给予适当补贴的现实。但是,如果法院作出判决,它必须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现在小丁没有固定的工作,他的父母坚决拒绝支付。如果小丁最终未能履行他的义务,张仍将拥有0+的财富。
徐平君向双方详细解释了利益。经过半个月20多次沟通,今年2月28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男方赔偿女方12万元,并在年底前还清。调解完成后,调解协议文件已在微观法院送达各方当事人,现在各方当事人已经签署完毕。
边肖:何丹通讯员杨矿工黄
标题:父母“出价”30万元,而让儿子女友流产的钱没有兑现。该名女子拿走“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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