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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召开的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会议动员部署会议,吹响了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集合号。新成立的绍兴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了三项具体制度,即交通安全三级路长制度、交通事故领导干部考勤制度和每周视频回顾通报制度,以确保2019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根据交通安全三级路长体系,对部分城市主次干道、交通事故频发、秩序混乱或拥堵的国道、县道、乡道、村道,建立区、县(市)、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构建“党政领导、公安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综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人担任一级公路领导,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公路,具体负责一条或多条省县公路。二级路长是乡(街道)政府负责人,三级路长是村(社区)负责人。各级交警部门、道路建设维护单位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道路领导,协助各级道路领导,组织管理这些重点事故路段的道路设施、维护、安全和交通秩序,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按照领导干部参加交通事故制度,今后,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区县(市)公安交警大队和公路或市政道路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在场,一人死亡;一年内同一路段发生两起死亡交通事故或连续两起死亡交通事故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公安局分管领导、市交警支队、市公路或市公路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到场;一年内同一道路发生三起以上死亡交通事故或连续三起死亡交通事故时,市政府分管领导、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必须到场。
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每周视频审查通报制度,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或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将每周进行一次事故视频审查通报,总结过去一周各地交通安全情况,深入分析事故原因,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胡·················
标题:三个具体系统涉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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