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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两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6万件,执行金额387亿元。“三个统一”等工作机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相继推广。

实施“三统一”解决实施问题

“随着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传统企业因环境污染和相互保险濒临破产,导致金融贷款纠纷。此类案件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所涉财产的处置也很复杂。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妥善处理和打破这部分保留案件仍是一场艰苦的战斗。”据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执行过程中,他们将重点服务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维护当地经济的稳定发展。例如,柯桥法院正在审理浙江一家化纤集团公司等三家民营企业的案件。在此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模式的实施,发挥引入“准”破产管理人机制的作用,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适当借鉴破产法。实施过程不会停止生产,耗时短,处理速度快,最大化。

实施“三统一”解决实施问题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绍兴法院也探索了一套创新机制。如果在实施通知确定的履约期限后拒绝履约,将采取措施限制消费;财产报告令送达后拒不报告或者报告失实的,应当采取司法拘留或者罚款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但没有能力执行,则被纳入“三个统一”的工作机制,主要是基于不可信赖的被执行人名单,这将使不可信赖的人感到震惊。

实施“三统一”解决实施问题

边肖:见习周梦琦记者单训田·陈文华

标题:实施“三统一”解决实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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