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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小学课余托管服务的实施意见》。从2019年春季开始,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校内托管试点;学校将于2019年秋季开学,全市托管服务需求刚性的小学应开展校内托管服务。
《意见》明确了小学生放学后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托管服务,家长是否提出申请并自愿做出选择;校内监护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坚持有条件准入和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参与监护;建立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和服务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并参照学生资助政策支持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意见》对托管服务的时间、对象和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原则上,校内托管服务时间为放学后下午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具体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内托管服务的范围应为放学后接送父母有困难且托管需求严格的小学生;一般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批、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校内托管服务主要基于学生的自主活动,可以开展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等管理服务;学校面向所有学生的广泛课程活动不属于校园托管服务的范畴。
此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校内托管服务的工作方向,坚决禁止学校将校内托管服务转为“培训班”和“辅导班”,坚决禁止学校以托管服务为名收取高额费用和乱收费,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学校以托管服务为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学。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教育厅将进一步制定并发布《绍兴市小学2019年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规范有序推进。各区县(市)还将制定小学课后托管服务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建立灵活的离校制度。
边肖:胡安娜·黄
标题:试点将在春季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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