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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现场
同一辆车在一段时间内会发生事故,大部分事故发生在晚上,大部分事故发生在地下车库的盲点处...
2017年4月初,PICC P&C公司绍兴上虞分公司怀疑这些事故属于欺诈行为,并报警。此后,上虞的另外三家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由此,引发上虞车险行业“地震”的一系列保险欺诈案件被曝光。
涉及保险欺诈,有保险公司的损失理算员,也有车库人员。昨天上午,14名被告站在上虞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的被告席上。由于该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非常典型,审判过程通过省级法院审判直播网站进行直播。
“事故”有点令人尴尬
去年4月,PICC上虞分公司相关人员向警方报案,称在核实过程中,公司发现7起涉嫌虚假事故,涉嫌骗取保险金4万多元。
2015年至2016年发生的这七起事故有一个共同点:事故都发生在监控盲区,时间都在晚上;事故的类型是相似的,为车辆留出停车位,并在过道中正常行驶;同一辆车,同一名司机或车主,在事故中反复出现;这份报告的电话号码被重复了很多次。PICC上虞分行相关人员也与其他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发现涉嫌欺诈的车辆也向其他保险公司索赔。
自那以后,上虞市已有四家保险公司报案,其中数十起涉嫌虚假事故。
警方介入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公诉机关指控14名被告犯有60多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近30万元。
在涉嫌诈骗的被告中,涉案金额最大的张某,与他人共诈骗14起,涉案金额超过5.8万元。朱某曾是PICC上虞分公司的理赔人员,协助16家汽车维修公司进行车辆损坏和索赔,共获得65000多元的赔付费;此外,朱还与他人合谋诈骗3起案件,涉案金额超过27180元。
如何制造“事故”?
30多岁的张谋谋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店。他经常让顾客在店里修车或油漆,他会问价格是否能便宜一些。问得多了,加上又是老主顾,张牟某告诉对方,“要不我就出事,你给我驾照和驾驶证。”
陶是“受益”车主。他汽车前保险杠上的油漆损坏了,他想喷漆,省些钱。在听到张牟某说他可能制造“事故”后,他按照对方的要求做了。随后,他将修车款3000元划入自己的账户,并全额交给了张某某。
仍有许多案例是在所有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现在修理店也可以代表店主索赔。一些车主把车停在修理店。在此期间,修理厂的人开这辆车。伪造一个交通事故,然后付钱,把丢失的钱放进你的口袋。”法官说。
因为更好的车索赔多一点,为了赚更多的钱,2015年下半年,张某和朋友谢某谈过,说他看中了一辆还在保险期的伊兰特车,所以谢某也付了一些钱。他对谢某说,这种车买了肯定不会赔钱,在事故现场制造出来肯定会赚钱。2015年底,张给了谢5000元。
2016年5月,张谋谋决定购买一辆更高档的宝马三系二手车,因为宝马对汽车损坏有更高的赔偿。于是,张某找到了他的朋友唐某,他的车价是7.8万元,唐某付了6万元。
宝马的“作用”真的很大,在保险公司的理赔中,只要稍微擦一下油漆,它就能支付500元~1000元。如需更换零件,请根据杭州汽配城的材料报价。例如,前保险杠3系的价格超过3000元,5系的价格超过4000元;对于车前大灯,3个系列的价格超过3000元,5个系列的价格超过5000元。
假碰撞事故解决后,将开具汽车修理发票并混入索赔数据中,以申请理赔。
该案中的许多被告经营修理店,他们中的大多数都相互认识,有时甚至相互勾结,借车骗取保险。
“买断”损失理算员
为了让保险欺诈每次都得逞,有必要把保险公司的损失理算员拉下水。
根据朱在法庭上的陈述,事实清楚、损失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事故可以直接处理。定损完成后,将事故情况录入保险公司的理赔系统,并上传事故现场照片和定损照片。上级审核完成后,将通知客户提供相关的理赔发票,理赔后的款项将记入全权负责人的银行卡。
自2014年7月至今,朱一直在上虞市分行从事勘探和损害认定工作。事故发生后,测量员负责勘测现场并收集证据,损失评估员负责确定损失。由于人手不足,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损失评估员和测量师会轮流换岗。如果今天进行损失评估,明天就轮到调查了。因为张牟某等人经常出事,他们一个接一个地遇到了朱。起初,发生了两起"事故",朱认为这虽然是一起正常的碰撞事故,但有人怀疑是有人把它放在现场的。但是,朱没有指出来,而是默许了。在这两起“事故”中,超过7000元被一起结算,超过9000元被一起结算。张每次给朱寄发票,都给了他600元现金。
收到一个“红包”,我真希望有人在里面一直忐忑和挣扎。有一次,张某因为“事故”去找朱某,朱某到现场发现事故太假,拒绝赔偿。另一次,别克和宝马相撞。经过调查,发现两辆车的划痕不匹配。朱某想拒绝赔偿。张牟某赶到现场,朱某告诉他应赔偿车头灯,并拆除保险杠。这一次,朱还是收下了600元的“红包”。
为了得到朱的帮助,更多的修理店负责人更快地进行索赔结算和更高的固定损失费,并且经常给朱一笔受益费,所以朱就准备了一部三星手机来收红包。他只是简单地收取了400元至700元的事故赔偿费,固定损失为5000元至10000元,5000元以下的事故赔偿费从300元至400元,这成了他的“财务方式”。
2017年3月,当公司进行案件自查和管理时,朱想“洗手”,但为时已晚。
14人被判刑
在这14名被告中,包括张牟某在内的12人涉嫌欺诈,其中大部分是修理店的老板;被告之一,叶牟某,涉嫌保险诈骗和欺诈;被告人朱涉嫌保险诈骗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庭审前,包括张某在内的14名被告先后归还赃物,并在法庭上认罪。被告的辩护人在为被告辩护时表示,在汽车维修行业,通过伪造事故骗取保险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一些被告受到“潜规则”的影响,他们在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并要求减刑。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经过一系列庭审,如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最终在合议庭发表意见后,法庭宣布了判决。十四名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叶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最轻的被判处4个月的刑事拘留,缓刑8个月,罚款3000元。
:杜晶晶·文/照片
标题:汽车修理厂的负责人与保险公司的亏损员工勾结,制造了60多起“事故”欺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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