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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两部地方性法规《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

有两条法律法规,一条是塑造城市的灵魂,另一条是展示城市的形状。72条规则经过精心锤炼,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为“法治绍兴”、“质量绍兴”、“美丽绍兴”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民”这个词贯穿了整个过程

经过去年关于“水控制”和“气控制”的立法,今年绍兴的立法仍然关注人民的生活质量。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城市质量和文明素养也有了显著提高。然而,不文明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城市面貌和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像气体和水一样,这些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最大问题。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为响应人民群众对城市文明建设和优美宜居环境的诉求,市委在大量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今年终于将《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地方立法项目,从立法层面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两个规定,一个是为了增强城市的内在精神,另一个是为了增强城市的‘表面价值’。其调节的对象是群众,受益者是群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按照“共享共建”的理念,在立法过程中,要充分发展人民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城市文明的痛点是什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难点是什么?应该规范哪些行为?”人们有最多的发言权。在两部法律法规起草之初,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网上和网下多种形式,开展了群众问卷调查,开展了“我眼中的不文明行为收集”活动,收集了5.6万人的564种不文明行为,通过数字城管、市长热线等平台了解了当地群众最关心的需求。其中,最激烈、最集中的问题已全部纳入法规草案。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民主立法的过程不仅是一个唤醒人们的过程,也是一个在社会中普及法律的过程。一个生动的例子是,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组织的基层论坛上,在法规的讨论和修改阶段,一些带着狗的市民和跳广场舞的人成了“客人”,表达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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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打开立法大门的姿态不仅使法规更加完善,而且更容易深入人心。”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俞作为专家在这次立法示范会议上说。

“真正”努力建立良好的法律

高质量的立法需要严谨求实的风格作为保证。“今年的两个条例,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到位了,每一个条例都经过反复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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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在市政府的精心组织下,两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开始了。“沉下心来倾听公众意见,走出去向他人学习,开放并从经验中学习,而‘三管齐下’的方法确保了监管的有效性。”市文明办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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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个月的斗争,两部法律法规的初稿刚刚完成。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6月初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作为立法工作的领导者,市人大常委会全力以赴地贯彻两个法律法规。今年7月和8月,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并到各区县(市)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召开了各种座谈会,集中讨论了一个字、一个字甚至一个标点的“挖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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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法制办副主任张天民用“磨”这个词来形容修改草案的过程。“不断地润色,尤其是对于‘广场舞’这类观点集中的文章,怎么会违法呢?如何修正处罚?几乎每天都有头脑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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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意见之间的争论或部门之间的争议背后是对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每一次审议都是经验与智慧的碰撞,这样一部“硬心肠”的法律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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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多人参加了32场研讨会,20多轮集中修订。这一删除的删除,这一合并的合并,这一补充的补充,这一细化的细化,使这两部法律法规日趋完善。

在此过程中,市委常委三次听取了两个法律法规的进展报告。8月17日,市委书记彭佳学听取了关于两部门规章草案的汇报,并对规章草案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法规,并依法正式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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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一致通过了绍兴市的两项法律法规,并通过了“考试”。

在“特别”中展现活力

岳城区东圃街居民余汉清对《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最为关注。在过去的两年里,越来越多的游客涌向东圃老街,余汉卿意识到保护绍兴历史文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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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乔峰水乡风貌保护、孝文化弘扬、乡村文明守纪和社会治理等两部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充满“绍兴味”。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求“大而全”,这是《条例》的一大特色。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直接删除上级法律已经规定的内容;如果内容交叉,将直接合并;填空,提炼和强化不涉及或涉及但不够具体的内容。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例如,《绍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擅自堆放有害市容的物品。上层法律有,但没有完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晶晶表示,过去,一旦说服失败,执法人员只能自己做货物的“搬运工”。《条例》明确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利用“法治”这一利器,我们将把过去的“软引导”变成“硬约束”。王晶晶说:“对于执法机构来说,新法规的最大好处之一是它打破了不可依赖的尴尬局面,并且非常具有可操作性。”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地方立法在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这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是很有头脑的。爱心公民何颖认为,《条例》将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良好习惯和传统美德提升到立法层面,并以法律形式予以巩固和继承。这是绍兴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应有的态度,并将促进文明行为成为公民的行动意识。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法律有效实施的前提是明确权力和责任的界限。明确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划定红线,也成为两部新法规的亮点。例如,养狗是公民的权利,但这项权利的前提是承担义务。两者的界限在哪里?《条例》给出了答案,不仅明确了外出遛狗的范围和要求,而且确定并公布了县级公安机关限制类犬和大型犬的规模标准和种类。这些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意识。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有引导和鼓励,也有惩罚和惩罚,温度和规模."余对的一种感受是,两部新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法治、德治和自治的有机统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施。在两个条例正式实施之前,我市已经开始了密集的宣传和实施活动,纸面上的文字已经逐渐转化为部门和公民的实际行动。“一部好的法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合作,需要每一个公民去执行和遵守。”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实施,绍兴会成为一个更好的城市。

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边肖:本报许李成黄方静

标题:以“内外培训”打造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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