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虞区政府发布通知,从11月15日零时起,上虞区所有乡镇街道的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上虞市自2016年5月1日0: 00起对烟花爆竹禁令的“升级和加码”。

据报道,在人们越来越关注安全和环保问题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市民不再在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上虞区“超重”禁区分为两部分,一是所有乡镇街道的建成区;二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区,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疗养院、山岭草原、商品交易市场等重点防火区域。"在禁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时候燃放烟花爆竹."上虞区公安局相关人士表示。违反禁令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从明天0: 00开始,上虞区乡镇街道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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