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网站的实际贷款只有12000元,但是借条上说是30000元!同一个贷款人有12个类似的案例,总金额为21.3万元。里面有什么秘密?昨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些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这也是绍兴市首例涉嫌“例行贷款”的系列抗议案件。
去年3月,住在诸暨的朱女士因急需资金,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1.5万元。然而,贷款公司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并从贷款中扣除,朱女士实际上只借了1.2万元。他们还要求朱女士出具3万元的借据,约定贷款期限、月利率和滞纳金,并让她签署还款承诺书。急于借钱的朱小姐没想那么多,困惑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随后,朱女士收到转账汇款3万元,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陪同”她将现金全部取出,当场取走1.8万元。
但是,在朱女士偿还了两笔欠款后,她无法再与贷款公司联系。还款期限过后,她等待的是法院的传票。贷款公司的老板潘某否认朱女士只借了1.2万元,并要求朱女士按照借据上的3万元偿还本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出具的证据“非常充分”,法院于去年8月裁定,朱女士偿还了潘的贷款3万元及逾期利息。
事情还没有结束。今年2月,潘被警方逮捕。
根据检察机关的认定,自去年3月以来,潘等四人未经合法登记和批准,在岳城菜园中心大厦设立了豪瑞公司,并非法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在私人借贷的幌子下,该公司发起了一项只需要身份证就能借给当地人的业务,借给不明身份的人。当有人来借钱时,他向受害者收取虚假的高额手续,如保证金、平台费和业务费,并直接从贷款中扣除第一次还款的本金和利息。然后,他以潘的名义与受害人签署借据,要求受害人写下还款承诺,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只要受害人逾期不还款,潘将以虚报借款金额、承诺还款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受害者往往在案件审理前被胁迫,所以他们只能在审判阶段完全“承认”借钱的事实。今年3月9日,据报道,绍兴公安局柯桥分局要求逮捕潘等人。同月16日,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决定批准逮捕潘等人。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一审法院认定的借款事实的主要证据“夸大了借款数额”,导致一审判决实体结果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潘为原告的13起民间借贷案件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依法再审。
昨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涉嫌“例行贷款”的一系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三名检察人员出庭支持抗诉,原审被告人朱等四人出席庭审,认可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目前,这一系列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边肖:火星黄
标题:我只借了12000元,但我借了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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