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警方合作执法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然而,8月27日,一名来自柯桥的男子刘被发现与他人一起乘坐一辆电瓶车,随后交警对其进行了殴打并对其进行了诬告。后来,该男子被行政拘留了3天。
下午,刘经过柯桥市星月路与湖西路交叉口,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示意该男子下车并接受处罚。然而,在此过程中,刘多次辱骂交警,并用手拍打交警。交警警告了他,并让执法记录员全程拍照,但刘仍拒绝放弃。
刘的违法行为导致人群越聚越多,周边交通一度受到影响。为了博取同情,他还在公共场合撒谎并大喊:“警察打人了!”一个看不过去的旁观者,又给了刘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冷静地接受交警的处罚。然而,刘的情况变得更糟了,甚至连恶人都先发制人,打了110报警。
柯桥派出所接到刘和交警的报警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取得了交警执法仪的录像等证据。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刘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证据面前犯了法。当晚,柯桥警方依法对他进行了3天的行政拘留处罚。直到现在,刘才后悔。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公民的不配合情况,如滥用职权、推-拉、盘问甚至暴力抗拒法律,使原本属于民事纠纷的案件变成刑事案件,原本属于轻微或普通的违法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严重干扰了警察的正常执法,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柯桥区公安局共办理了7起此类案件,其中刑事拘留4起,行政拘留3起。
边肖:通讯员朱民瑞·陈文华
标题:骑自行车带人被调查,交通警察殴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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