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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现在宣布对你不起诉."近日,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人张宣读了不起诉决定。紧张的纠纷,通过刑事和解,不仅挽救了张,谁可能被判处不到三年的监禁,但也解决了两兄弟之间的怨恨。
一死一伤
两兄弟之间发生了争执
犯罪嫌疑人张和被害人李是弟媳。2019年11月19日,李某、张某前往医院探望亲属,张某与李某一起驾驶摩托车。中午从医院回家的路上,一个红灯左转,与颜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辆汽车损坏,张受伤,李被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确认责任后,张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本是同根生的兄弟姐妹家庭,因赔偿而产生矛盾。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双方签订了30万元的补偿协议。张的儿子私下里想以借条的形式赔偿对方20万元,但他的父亲非常生气并阻挠。由于这个原因,双方之间已经解决的矛盾又加剧了。受害人家属愤怒后委托律师对张提起民事诉讼,受害人的儿子向检察院提交了撤销对张认识的申请,支持检察院对张提起公诉。
刑事和解
寻找最大公约数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因民事纠纷提起公诉,涉嫌《刑法特别规定》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刑事案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赔偿损失、向被害人道歉等方式真诚悔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如果受害者自愿和解,双方可以和解。
经公诉机关审查,张一案属于刑事和解范围。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张主动认罪、认罪,并愿意主动赔偿。
“由于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并利用家庭和判例实现和解。”公诉人告诉他们,他们及时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通过诉调对接,从人情、亲情入手,陈述事实、说明理由、解释法律原则,做好了对张的解释和推理工作。近日,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在街道办事处委托的律师、村干部、当事人及受害人家属的见证下,张与李的家属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张当场支付了剩余的25万元赔偿金,自愿放弃了部分保险金额,并向李的家人真诚道歉。李的家人也表示理解,并当场改写了谅解书。
“刑事和解是寻求最大的共同点,化解冤情,保护权益。这也是一个理性和法律相融合的法律过程。”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案刑事和解后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和解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边肖:杜晶晶记者韩丹杰雷延平
标题:刑事和解,通过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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