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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到会有这场官司。我已经付了银两,另一方也起诉了我。幸运的是,法官“引人注目”,没有让他得逞。”昨天,当乔提起刚刚结束的诉讼时,她的语气中仍然掩饰不住她的愤怒。近日,柯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销售合同纠纷案并作出裁决,对原告胡滥用上诉权、作虚假陈述罚款1万元。
交易已经完成,诉讼也很激烈
2015年7月,胡先生通过阿里巴巴网站找到乔女士,订购了11000公斤布料,总金额为33200美元。根据双方约定,胡先生先付定金人民币5万元,货到后付清全部货款。随后,胡先生指示乔女士将货物海运至越南,越南客户收到了货物。乔女士随后按照指示行事。
同年9月,当货物抵达越南港口时,胡先生亲自付款。但在同一天,胡先生又提出与乔女士签订补充协议的新要求,要求胡先生先预付定金,后付清货款,乔女士必须在3天内交货。毫无疑问,乔女士签字确认并交付了提单,然后越南客户收到了货物。
然而,令乔女士意想不到的是,一年后,胡先生以此协议起诉乔女士,称其未能按期交货,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全额货款,赔偿差旅费及其他损失。在审判过程中,胡先生还坚持说,他不知道乔女士指认的收货人越南公司,也没有指示交货。
“我是一个一丝不苟的商人,因为第一次,我不敢让对方欠下钱。我没想到会发生什么事。律师说对方没有指示交货的依据。我失去了很多。”乔女士说。
经过仔细审查,承办法官李·发现案件有蹊跷,要求胡先生亲自出庭接受讯问。果然,经过多次询问,李法官发现胡先生的说法不一致,最后胡先生承认越南公司是他指定的收货人。
“当时,法院最初要求胡先生承担滥用上诉权和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然而,胡先生主动发出了悔过书和承诺书。乔女士也对胡先生的行为表示原谅。法院最后只对胡先生进行了训话。”柯桥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然而,胡先生没有吸取教训,三年后,他又做了同样的事情。去年5月,他再次起诉乔女士。出人意料的是,李仍然是的官方。她当场作出裁决,驳回了原告的要求。胡先生不服,向绍兴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手续不规范,易于使用
“我认为,这场诉讼对商界人士很有启发性。许多人认为白银交易没有风险。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如果交易程序不完整,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李对说道。
李表示,在本案中,乔女士有必要根据事实向对方出具程序保护对方的权利,但在履行义务后,乔女士也应要求对方出具程序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平等的、完整的。正是由于缺乏认识,乔女士给了对方利用证据规则起诉的机会。
虚假诉讼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而且损害当事人或外人的合法权益柯桥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胡滥用上诉权和虚假陈述,法院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以1万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柯桥区人民法院将开展反假诉讼专项行动,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不可信人员名单和虚假诉讼相关案件的查询等制度和机制。
:杜··人
标题:银货送来时,他为什么两次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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