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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最近,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绍兴滨海新区。

根据批复,绍兴滨海新区规划总控制面积为430平方公里,空,其中包括绍兴市上虞区现有的滨海新区蒋斌区、绍兴泡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新区、高步街、马山街、三段街、东湖街、灵芝街、东圃街、斗门街、稷山街、抵当街和李海街

省政府批准成立绍兴滨海新区

答复指出,绍兴滨海新区要坚持新时期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四大精神,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杭绍甬一体化示范区的发展, 有效发挥绍兴泡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平台的引领作用。 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生产与城市一体化,努力打造大湾区重要增长极、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杭、绍、甬综合开发先导区、杭州湾南岸生态宜居新城。

省政府批准成立绍兴滨海新区

答复指出,绍兴滨海新区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个团队、多个品牌”的体制结构建立新区管理机构,保持原有的两个国家品牌(绍兴泡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变,同时取消绍兴滨海产业集群等省级以下产业平台品牌。绍兴滨海新区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应遵循优化、协调、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依法设立。

省政府批准成立绍兴滨海新区

绍兴滨海新区是浙江大湾区“四新区”之一。绍兴滨海新区的规划建设是省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是绍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绍兴滨海新区的定位目标是加快电子信息、现代医药、智能制造等高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大幅提升经济创新和竞争力、城市品位和能源水平,更好地满足居民对高质量生活的需求,突出高质量发展在新区的引领作用。

省政府批准成立绍兴滨海新区

新闻链接

浙江大湾区“四新区”建设

2017年6月,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规划和实施“大湾区”建设行动纲领,重点建设杭州湾经济区。2018年5月,浙江省政府公布了浙江省大湾区建设战略;“扎实推进大湾区建设”写入浙江省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2019年4月2日、4月30日、7月9日和11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文件,同意设立杭州钱塘新区(原杭州江东新区更名)、湖州南太湖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到目前为止,浙江大湾区的“四个新区”都已正式成立。

省政府批准成立绍兴滨海新区

边肖:张克用局长黄方静

标题:省政府批准成立绍兴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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